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女性朋友需要依法享受产假。但是每个地方对产假的规定可能都不一样,那么湖南是如何规定产假的呢?
湖南产假2023年新规定是多少天?
女职工
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简单来说,湖南女性职工合计产假一共158天。同时,难产的、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享受产假待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3、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男职工
符合有关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法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延伸阅读:
生育金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生育金的算计算公式是生育保险等于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总和。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计算公式是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而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按照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如果参保人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就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它福利待遇:
【1】育儿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2】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3】三胎补贴: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个孩子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湖南产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下列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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