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都不熟悉“互碰自赔”。事实上,这是一种快速处理轻微事故的方法,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可以大大缩短小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使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快。
什么是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简单来说就是各赔各的,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用去对方保险公司往返周折,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车险互碰自赔条件是什么?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都不超过 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于互碰自赔:
1.单独车辆刮蹭;
2.交警判定“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对于不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的案件,按原有办法进行赔付处理。
那如果事故双方无法判定自己的损失有多少该怎么办呢,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互碰自赔是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的一种措施,发生事故时可以进行快速处理,当然并非所有事故都可以互碰自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
车险理赔必须要交警责任认定吗?
不一定,若是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没有达成理赔协议,就是存在责任认定纠纷的,需报交警,就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对于含人伤案件理赔时,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办理理赔,若无法提供证明或其他情况可以联系理赔人员确认。保险公司的建议是:事故发生之后,可以先完成车险报案,报案成功后理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交警证明。
若办理车险理赔时确实无法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认定书、调解书、协议书),由于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可能会对理赔比例产生影响,具体请联系案件负责的查勘定损员咨询。
车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
大致的车险理赔材料需要行驶证、被保险人证件、与被保险人身份证名字一致的银行卡号、修车发票、事故责任证明等交到投保支公司理赔部门。
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开具的文书材料,开具时效如下:
【1】轻微事故:交通执法部门不在事故现场,通过远程在线定责,拍照上传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责任认定书;
【2】轻微事故:交通执法部门在事故现场,会直接现场开处责任认定书;
【3】重大事故:一时无法判定或有争议时,需3-5天出判责结果。
若是车主在高速上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车险公司的人员是无法到达现场的,那么车主必须拿到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否则保险公司的可以拒绝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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