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再用公积金抵押贷款”,这无疑是将公积金权益运用到极致,可以大大降低购房成本。那么这个想法在现实中真的可行吗?有实用价值吗?
公积金用作首付还可以贷款吗?
不一定,公积金用作首付后是否还可以用来贷款,取决于申请人是否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举个例子,公积金贷款中心要求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满12个月,但申请人未缴纳满12个月,自然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多少和可贷金额息息相关,一般来说,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可贷金额越大,最高不超过封顶数额。因此,建议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在公积金账户中保留足额资金,以免可申请贷款数额过低。
公积金用作首付的相关注意事项:
【1】截止目前,支持公积金用作首付的城市有青岛、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沈阳、绵阳、漳州、南平、眉山等20多个城市,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是否支持该政策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2】公积金提取用作首付时,一般要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3】公积金提取用作首付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需注意的是,该前提是职工未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操作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公积金7万余额不能在购房行为发生前提取,但首付款又不够,如何操作才能既能成功买房,又能利益最大化呢?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先借一部分钱用作首付,然后选择商业贷款,在商业贷款放款成功之后,余额是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取出来的,再用余额用于支付欠款。当然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二是借钱付首付款之后,选择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在正常还贷时间满12个月后,可以提取一部分公积金余额,比如以长沙市为例,还款满12个月的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的还款额,或者还款满2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之后,再堵前面的首付窟窿就可以了。
综上来说,先取余额冲方首付,后进行公积金贷款,表面来看是充分利用了公积金权益,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只有在买房行为发生后才支持提取公积金,且盲目提取可能会导致后续公积金贷款审核失败或者影响到贷款核定的审定,其实是非常不可取的。
公积金买房首付最低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先予支付给售房人的购房资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购房首付资金是家庭必须准备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请贷款,完成购房全款交付。
一般情况下房价扣除首付部分等于贷款金额,如果首付比例要求越高,则购房贷款的门槛就越高,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现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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