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粗心的小可爱,在工作和旅行中受伤,比如不小心出了车祸。针对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工伤吗?怎么补偿?
上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班路上出车祸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当用户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即可算作工伤。
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反之,则由用人单位自己全额承担。
上班路上出车祸公司需要负什么责任?
上班路上出车祸公司需要积极负起替员工申请工伤鉴定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要注意的是事故责任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即自己的事故责任为无责、次责、同等责任的情况才行,自身事故责任为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是无法认定工伤的。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单车事故通常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为通常不能出具有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例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了,走路摔伤了,这些情形发生的也比较多,但是基本无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有哪几项赔偿?
工伤赔偿的赔偿有以下几项: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快车提醒您,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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