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也是一种社会保险,主要是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属于临时补偿。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那么拿到失业保险金后找到工作怎么办呢?
失业保险领取后就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领取后就找到了工作的,是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但是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用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的了工作没有提交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会导致新的用人单位无法为用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换句话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能参加社保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通常情况下都是按月领取的,并不是一次性领取的。因此在这期间找到工作的要及时提交停发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一般是根据失业保险的参保时间来确定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
失业保险领取的标准是由当地的省、自治区或是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来定的。
不过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第一到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个人每个月都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
而要是单位招收的农民制合同要是连续工作满足一年的话,且单位已经缴纳有失业保险,那么劳动期满且还没续订或提前结束合同关系的,都是可以由社保局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对其支付一次性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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